《一次野猎》_一次野猎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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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一次野猎 (第4/7页)

怔地盯着远处。他摆了摆头,终于从恍惚中定神,一个大胆的念头从脑里冒出。

    若学着天尊,把手放在那个扭来扭去的屁股上面,狂风能怎么个反应?不为别的,就为让那块乏味的“木头”嗷嗷叫,也应该试试,叫他总臭个脸!满足主人的好奇心,无疑是狗的义务,何况,只是那么一丁点儿好奇……这点儿好奇逐渐钻出了不二的脑袋,勾着他的腿,把他从暗沉的树影里拉出来,悄悄向狗屁股逼近。

    狂风浑然无觉,兢兢业业挖土。眼前已有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坑,阴冷的泥土黏黏地塞进他的指甲缝中。忽然,指尖触着一些东西,松松脆脆,不像沙块儿。胡乱扒了两下,沙子里混着一些白生生的碎骨。看着不是一般的骨头,上面几个不规则的方粒,可不是人的牙!狂风手一激灵,他听过帝皇谷的一些事儿。

    有道是千防万防,谷仓里防不住老鼠。帝皇谷这样的绝妙之所,正是一块招人惦记的肥rou:天寒地冻的灾年里,仅这里长着果子;旱魃为虐时,偏谷内溪水潺潺。怎么严防死守,都有不怕死的“老鼠”偷摸溜入,为了活在世上,他们需要吃。然而粮食是帝皇的,他们只是代帝皇尊贵的双手把粮食种出来,上好的谷子怎能填穷鬼的肚皮?帝皇没义务救济讨饭的,怨谁呢?怨自己命不好,怨老天爷给他们长了张嘴,让不该吃饭的人必须吃饭。没有吃的,就该找个地方悄悄地死,怎敢把主意打到天底下最可敬的帝皇头上,强盗一样掠夺皇家的财产!

    给小偷绑石块沉潭,是最轻快的法子。做成气球飞上天,他们不必怕,那是对叛/党的。蝼蚁一样的贱命,还想用什么气球,浪费!不过,福荣潭并非真没底儿,多年来吞吃那么多人,按理早堵了。但在帝皇的领地,连潭水都懂事儿。它底下歪七扭八地长了不少暗道,死尸就随着暗流送别处去,绝不脏着皇家的风景。至于老百姓私底下叫帝皇谷“白骨”,而叫福荣潭“死人潭”,那不打紧,什么地方不死人。这个年月,想找块没死过人的土地,得踏着空气走。只一点犯忌讳:见血的不能沉潭。别的不说,仅这福荣潭的水发咸,血沫子都沉不下去,帝皇不知何时候来,看了不坏心情?上面不管芝麻小事,这是侍卫间口口相传的规矩。

    那日,看守的惯常从悉悉索索的灌木丛中,拉出一对蓬头垢面的母子——不消说,又是偷果子的。这帮泼皮,只有被抓着了,才涕泪横流装可怜,可被他们无辜偷盗的帝皇,才可怜上千万倍呐!当时,女的紧紧抱着饿得只剩皮了的小孩儿,跪在地上嚎啕大哭道:“老爷,好老爷!您大慈大悲,饶了我的孩子罢!小人罪该万死,他还小……”

    侍卫一手拿绳子石块,一手把小孩从女的怀里扯出。那个猴儿样干巴的娘们,也不知哪里迸发的力气,死拽着小孩不撒手。新来的侍卫莽撞,一刀削下她的胳膊与半个头,老侍卫没来得及拦,喷得四周斑斑驳驳,这下见红了。无法,母亲埋在土中,孩子抛在水里。狂风手上这骨头,没准是她。只是这土里的死鬼绝不止一个,来来往往那么多下人,总不能每个都守规矩。然而,规矩又不是无缘无故定出来的,触犯它总有不妥。

    怪事果然纷至沓来。首先是那个侍卫,回宫后两眼发直,痴痴傻傻,逢人便比划挥刀的动作,似乎要砍下谁的脑袋。大总管给他逐出去,后来听说他落水死了。又有看守说夜里巡逻的时候,在帝皇谷见到个飘忽不定的白影,时常冷不丁冒出,悄悄立人身后。又有人说,那娘们的鬼魂变成了一只夜猫子,夜夜在林子间哭号,落水的侍卫定也是给她索命了去,一时闹得沸沸扬扬。起先说得人害怕,但后来没什么事儿发生,渐渐听不耐烦。的确,潭里沉了几多人,怎她一个做了鬼?偷东西是她贼性大,哪来的脸皮来作祟!至于那个死掉的侍卫,一定是抽刀冲撞了龙脉,于是犯了忌讳,触着霉头。大家都是懂规矩的人,一身的正气……

    耳边的传闻,与眼前的白骨,渐渐地合二为一。起初,狂风并不情愿来帝皇谷,只为这里有一口“死人潭”,填了多少苦与恨,葬了多少血与骨!再好的风光,也藏不住隐隐的血腥气,而这容易让他想起死了两亿人后的月球。在月球,死人是凶煞的证明;但在白家,死人是胜者的荣耀,他没有说“不”的权利。

    泥土的寒气萦绕在森森的白骨上,像捧着一块捂不化的冰。狂风小心翼翼地把白骨重新埋回去,另选了一条甬道。这次他挖得非常不是味。豆娘的叫声不知何时停了,只剩下茎叶互相摩擦的声响。四周的野草已不是令人安心的壁垒,仿佛给凉气破开一个洞,丝丝缕缕的风循着缝隙钻进来。隐约有一双眼目不转睛地盯视自己,莫不是那个喜欢立人身后的白影?

    一只手,幽灵似的抚上狂风的臀部,开始有些迟疑,随后缓慢地上下游动,像一条光滑的鳗鱼,扭着身子攀上狂风的脊柱,令后背渗出大粒的汗。天尊绝不会造访白家的禁地,然而,这世上哪有摸人屁股的鬼!狂风心中一个炸雷,猛地张大双眼,汗毛根根竖立。那只手移到臀尖处,试探地捏了一把,又轻轻拍了拍,突然大力抠入rou中。狂风闷哼一声,那手又往上爬,来到了裤腰的位置,悉悉索索地往里探。

    “不、不二。”狂风忍不住吭声。那手正一下一下地按着他的尾骨,听见他的声音,立刻停了动作,但也没抽出来。狂风跪趴在地上,僵滞地慢慢回头。目光触着一张年轻且熟悉的面庞,狂风惊得一个弹跳,像是马尥蹶子一般,连往前扑个三五步。身后的不二还维持着手向前伸的姿势,只见他目光呆滞,胸口剧烈地一起一伏,似乎若有所思。

    “不二?”狂风抱着满是鸡皮的胳膊,缓缓起身,又试探地叫了一声。不二冷不丁回神,一团热气在胸中发着光,支支吾吾道:“我、我看你半天起不来,是不是在偷懒……”话一脱口又后了悔。一个皇子,做什么不是天经地义,跟条狗解释什么?

    再看面前的“狗”,肩膀几乎耸到了耳朵边儿,脸直直朝前探,用十足警惕的眼神,牢牢锁定自己的一举一动——满眼都是主子,这还是头一回,但是巴不得他目中无人呢!那双严厉的狗眼快把人的脸烫熟了。这个时候,就更加不能怯场,得硬着头皮,往刺刀似的目光上迎。只是刚上前一步,那“狗”能连退三步,边退边呲着牙看人。狗终究是狗,真真不懂事儿,不过是摸他几下,他怎么就不能讪笑几句,继续挖他的鼠洞,当主子啥都没干?

    晌午日头毒,毫不留情地烤着不二的脊背,一股黑烟在五脏六腑间来回乱窜,烧得他口干舌燥。那“狗”看他的眼神,和那天看天尊的眼神,简直一模一样,记忆中的场景又忽然变了形,变作了几个记不得长相的侍卫,朝他指指点点。这地方有点儿古怪,会令人鬼迷心窍,于是一个英明神武的未来帝皇,现在成了“摸狗屁股的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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