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钟】短篇合集_随笔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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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随笔 (第1/2页)

    /一五年久月叁十,晴,有阵风/

    钟离先生:

    许久不见,不知先生近来可好?

    我已搬来A国一周,经历了几天的人仰马翻,终于安顿下来。A国多雨,一年到头阴沉沉的,少见太阳。今日难得天晴,心想着不如出来走走看看,也算没有浪费这大好的天气,不至于继续挥霍光阴。

    在我所住的公寓楼下有家早餐店,名叫Pret,据说是颇受当地人喜爱的品牌。下午店里没什么人,我进去坐下,找了个靠窗的位置,店员递来菜单,也不知究竟哪个好吃,随便点了个看上去先生会喜欢的,要了两份,一份放到我面前,一份放在对面。是可颂和黑咖啡。说实在的,我还是喝不来纯咖啡,太苦了,第一口就叫我龇牙咧嘴,感觉舌尖都变麻,一路蔓延到到胸口,我变得感受不到自己的心跳。

    真奇怪,随着时间的流逝,我好像也变了许多。从前在家,看着你喝,我好奇那味道,叫你分我一点,喝下去苦得直吐舌头,但觑见你忍俊不禁的模样,竟也感觉并非那么难以下咽了。你的金瞳晃啊晃,衬着朝阳,变成了流淌的蜜水,滴在杯中,冲淡了它原本涩苦异常的味道。

    可能是异国用的咖啡豆和家里的不同,制法也不同,他们或许是没有先生那般耐心,愿意端起小盅细细地磨。大家都急躁,没有人愿意长久地停留在原处,把时光凝成琥珀,用研杵划开一圈一圈的年轮。我小时候好多动,不小心打翻你的杯碗,黑色的粉末撒了一地,我低头盯着它们,像枯鸦的尸体,怀疑自己也即将化作地上的一滩。幸好,先生好脾气,从未同我计较过,还牵起我的手,轻声说没关系。

    先生,你给我下了咒,你不该这样骄纵我,后来那么多年,你橱柜里的杯具每样都被我打翻过,你不知道,我低着头,其实并没有要认错的意思,我只是在等你来哄我。这招屡试不爽,十三年过去,我都长得比你高了,还是要被你摸摸头,哄一句没关系。

    没关系。我盯着面前的两份早点,慢慢都吃干净了,即使它们味同嚼蜡,如鲠在喉。先生教过,不许浪费食物,我还是很听话的,即使你已经不在我身边。

    没关系,天气很晴朗;没关系,天气不晴朗;没关系,店员拍拍我,叫我sir,问我还好吗?

    我撒了谎,说没事,只是喝不惯这苦味。

    店员恍然大悟,问我要不要换一杯拿铁?纯咖啡的确不是常人能接受的,喝起来像药汁。她比比划划,我没有听进去,只是端起另一杯,也灌下去。店员好像被我吓到了,不敢说话,我说结账,她问我不继续等您对面那位了吗?我说我没有在等人,我只是习惯了,一时半会改不了。

    店员是位和善的孟加拉裔姑娘,她送了我一份法式餐包,沾满白花花的奶油和糖霜,像雪落在尸体上。我拎着牛皮纸袋,从城中心逛到海堤边,坐在椅子上,走不动了,开始想如果你在这,会做些什么?

    我把面包掰碎,扔在地上,很快被海鸥和鸽子分食殆尽。牛皮纸袋被尖锐的爪钩划破,这群未开智的生灵绕着我盘旋,羽绒扑得到处都是。我打了个喷嚏,觉得坐够了时长,启程往回走。

    还是学得不像,我尽力地模仿,像个演技拙劣的小丑。原谅我,我对小动物生不出什么爱怜之情,追根究底,我和它们是同类,没法站在更高的台阶上俯视。我猜如果你在这儿,肯定会用手抚摸它们光滑柔顺的背脊,鸽子会咕咕地拱在你的掌心,以一个被驯服的姿态。

    我想我也是那群野兽中的一员,被你捡到,被你驯化,为你收敛自己的本性,好似真的能成为高级的智人。或许这是一种进化,不仅仅是从四脚变成两脚。有天晚上我溜进你的房间,十指掐上你的脖颈,摸到了突突跳动的血脉。你睁开眼睛看我,被房水充盈起来的玻璃体折射着微光,我感觉自己在燃烧,烫得骤然松开手。

    被你带回家前我一直在流浪,你可能不知道,你绝对不知道,那时我和野狗抢食,垃圾桶是我的据点,我不会说话,不会思考,有天我看到街边的树被人砍倒,枯枝断裂,虬扎的树皮狰狞丑陋,它盯着我,像无声的嘲笑。我的宿命应当和它一样,某天横死街头,尸体被人漠视,践踏满脚印后,再扔去垃圾场,倒进焚化炉,飞灰一捧,像从没来过这世界。

    被晕开的墨迹

    写了太多,不小心把手边的水杯打翻了。天已经黑透,听到电视机里传出声音,说明日会下雨。

    窗子吹进来冷风,我又在出神,猜测淋雨的灵魂会不会也觉得冷。想到最后不由得笑出声,为自己的自作多情。你应该不会跟在我身边,我可有可无,不值得你留恋,否则你也不会丢下我,独自赴往终结。

    我是个二流货色,写不出一流的优美散文诗。我好像写了几张废纸。算了,反正它们也寄不出去,和废纸也无甚区别。

    我用墨瓶把这些垃圾压在桌上了,你要是愿意来,就看一眼,不必叫我,我要说的都在这里了。

    祝你身体健康

    祝你万事如意

    划掉

    灯灭了,看不到星月,我在脑海里描摹你现在该是什么样,一片空白。

    想不到要祝你什么,就这样吧,让长夜吞没我。

    阿贾克斯

    于L市

    /一八年冬月十六,大雪/

    讨厌下雪。从十字楼回家的路上,忘记带伞,被浇了个湿透。半路越下越大,我随便找了家店钻进去躲雪,竟然是卖中古玩意儿的典当铺。门边的架子上摆着的怀表太像你常戴的那块,我差点夺门而逃,店主把我叫住了。

    不敢回头,怕看见你。面对着玻璃门愣神,上面模糊的倒影猝不及防闯进眼帘,不是你,还好。

    说实在的,我已经快要把你忘记了,我有三年没写过信,窗台上那份早被我烧了。灰烬拌进花盆里的土壤,那株风信子死得很快,我找了个地方把它埋了,用掺着纸灰的泥做了具棺椁,我把自己也葬进去了,所以我开始遗忘,但是看见怀表的一瞬间我就知道自己已经完了,我什么都记得,我想从店里冲出去,想被雪溺死,想钉在十字架上,天使或者恶魔,圣母玛利亚,我求神拜佛,随便谁来带走我。

    但在别人的店里寻死会给人家添麻烦,我被你教的很好,这个时候我又痛恨起来,恨我的守规矩,恨你的条条框框,恨你怎么还盘踞在我的回忆里。我甚至连银盖上细微的花纹都记得,店里这块只能算低配的仿版,它的表盘上没有被我十四岁时磕出来的划痕。

    我有病,我把那块表买下来了,为了不让店主难堪,绝不是因为它太像记忆中那块。价格不菲,接下来一个月我需得节衣缩食,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会为了一个赝品浪费辛苦挣来的钱财,这没有意义。晚上我坐在桌前,把表针一直往回拨,直到侧面的旋钮卡住,顶到了头,再一用力,它忽然脱落,弹跳着蹦出去很远,从疯子的身边逃走了。

    我一直数着,时针停止倒转的刹那是零七年,我十岁,被你送去上学,我不想去,抱着你不放手,眼泪鼻涕抹在你的衣衫上,觉得你要扔下我。第一天上学我逃了课,在栅栏旁蹲了一整天,围墙看起来好高啊,我爬不上去,摔下来好几次,磕到脑袋睡过去,再醒来时天都黑了,我听见你在不远处叫我的名字,声音听起来很着急。我不是个好孩子,我坏透了,反而跑到更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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